抵押贷款一直以来都是众多借款人遇到资金周转难题贷款产品,因为对于贷款机构而言,有抵押物作为担保发放贷款风险性低,对于借款人而言抵押贷款利率低、额度高、还款方式和贷款年限都具备一定优势,但是并不是所有人和所有抵押物都是可以成功办理抵押贷款,下面宁波贷款公司路经理为您介绍哪些情况下办理不了抵押贷款,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原来这三种情况办理不了抵押贷款业务
1.抵押物情况
当下在宁波贷款市场,我们常见的抵押贷款产品有房屋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设备抵押贷款等,借款人虽然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但并不是所有抵押物均可申请办理,同时还需要符合贷款机构抵押贷款政策条件,比如:抵押物不得被查封、可上市交易、具备一定市场价值能够变现等基本条件,当这些基本条件都不符合的情况下办理不了抵押贷款。
2.借款人情况
贷款机构在发放任何一笔贷款时,需要考量借款人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虽说借款人申请的是抵押贷款产品,有抵押物作为担保,但在借款人具备一定申请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发放。
而抵押贷款在抵押物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借款人还需要具备有良好信用记录、没有法律诉讼、无刑事案底、无经济纠纷、能够提供偿还贷款本息证明等,在抵押物和借款人本人同时符合条件才能成功申请抵押贷款。
3.贷款用途情况
在符合以上两点的情况下,还有一点就是贷款用途同样至关重要。抵押贷款用途可以用于消费和经营,明令禁止贷款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股市、投资理财高风险行业。一旦涉及这些高风险行业,贷款机构会不予受理此次抵押贷款业务。
借款人在申请抵押贷款时,主要考量以上三点情况,如有一点不符合贷款机构政策规定都将不予受理抵押贷款业务。当您在申请抵押贷款时遇到难题不妨选择宁波抵押贷款公司帮忙协助办理,或许很快就可以帮您解决资金周转难题。
宁波抵押贷款资讯: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